济源房产网 > 济源房产问答 > 济源买房 > 济源二手房 > 济源市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我去年8月1号在二手房市场买了一套房

济源市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我去年8月1号在二手房市场买了一套房

购房合同我去年8月1号在二手房市场买了一套房,总共是31.5万元,去年首付25万元,约定今年8月1号交剩余的6.5万元,对方则应把购房合同改成我的名字,我们去年也签了合同,而8月1号,我把钱拿去了,对方则说购房合同不能改名字,请问没有购房合同的房我们能要吗,对方应不应该把25万退给我,还有25万的利息,还有现在房子和去年房子之间的房价应不应该由对方来给我们出,而且应不应该付违约金?我很紧急,请尽快回复我的,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l****2 热心网友

    您好,按合同约定处理,违反合同约定的属于违约,肯定是要承担违约赔偿的,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