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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我买了个二手房,流程走到了过户,一审通过拿到了收件收据,4月15日房产中心打电话说,提交的材料中“五

我买了个二手房,流程走到了过户,一审通过拿到了收件收据,4月15日房产中心打电话说,提交的材料中“五联单”上的日期是上家自己填上去的 要求提供动迁协议,而上家却说动迁协议已丢失,网签的时间是3月25日之前。 1)我不太清楚之前的走的流程是否有有效期? 2)上家的产证是到2016年6月28日才满三年,若找不到动迁协议是不是,之前的网签将作废,因为不满三年? 3)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就得开始走司法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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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1、之前的流程原则上属于约定的期间内,具体要看合同条款。2、动迁协议可以去调取,若无法调取,则确实会影响过户。3、若正常的协商及交涉途径无法办理,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以查明事实予以判决处理。 我的补充: 2016-04-18 00:43 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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