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贷款不是买新房,而是为了还以前买房时所借的私人借款,这种情况能办理张掖公积金贷款吗?
请问,利用2008年办理了房产证的房屋作抵押办理公积金贷款,也需要近五年的购房合同吗?情况是这样:我已有一套房,2008年办理的房产证,我是自由职业者,现在贷款不是买新房,而是为了还以前买房时所借的私人借款,这种情况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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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进城务工人员自开户缴存之日起,连续按月足额缴存3个月以上的,可以用本人所购住房作抵押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得以补缴方式获取贷款资格。(近五年内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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