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新房买卖,因为开发商大产权办理滞后导致卖房人急需用钱产生额外借贷利息可否?
次新房买卖,因为开发商大产权办理滞后导致卖房人急需用钱产生额外借贷利息,因此卖房人想转嫁费用给买房人并以此拖延办理手续,已经超过合同约定时限,想解约,退还预付款并按照合同约定索取补偿费,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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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新房买卖,因为开发商大产权办理滞后导致卖房人急需用钱产生额外借贷利息可否?
答: 可以,按买卖合同约定处理,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根据双倍返还定金,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一般在交房后90日内办理完毕房屋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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