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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新房买卖,因为开发商大产权办理滞后导致卖房人急需用钱产生额外借贷利息可否?

次新房买卖,因为开发商大产权办理滞后导致卖房人急需用钱产生额外借贷利息,因此卖房人想转嫁费用给买房人并以此拖延办理手续,已经超过合同约定时限,想解约,退还预付款并按照合同约定索取补偿费,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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