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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建好的厂房,开发商毁约合同 ,说是政府征用,无理收回 本人是山东济宁

我与2014年3月和县创业园开发商签订,厂房买卖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总房款403000元面积2240平方米。双方自合同签订后,(合同其中一条) 我(乙方)即对转让厂房.土地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房屋的占用.使用.收益处分权,甲方对乙方无权干涉 (其中一条)如遇政府征用.补偿等权益均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付款方式:建房开始首付200万方能开工建设(建房前我给开发商193万。另外七万开发商说的零头不急)于是开工建设,在此过程中,我两次给开发商说来拿剩余房款,对方说 工作太忙,有时间再去拿,至今未拿,这次又催对方来拿款,他却说情况有变。县里招商一个大客户,说要把我这几个月辛辛苦苦监督施工的房子终止合同转给县里,给其他开发商使用,厂房的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合同答应2年内办理。如有违约,承担乙方土地.房屋总额的20%违约金,现在,开发商突然要回,现在怎么办 麻烦各位 回复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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