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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仙桃退房纠纷-我在去年2月买了一个店铺,当时交了一半房款

我在去年2月买了一个店铺,当时交了一半房款作定金,签订了意向协议书,说好了四月份签订正式合同,后来才被告知是因为没有预售许可证,无法签订正式合同。预售许可证很快就能下来。但一拖再拖,打电话就说在办。后来又说商场改变原来的经营方案,后来又说要与另外的公司合作开发,但是预售许可证迟迟不能下来。今年一月左右我们提出要退房款,对方总经理答应在半个月内替我们办,但是一拖再拖,每次都是不同的托词。如果我们想要退房,追回自己的损失,是需要走法律程序起诉吗?如果起诉我们应该申请多少赔款?我们人在江苏苏州,为了这件事已经专程回去几趟了?起诉费, 费,误工费,餐旅费可要求对方承担吗?胜率大不大的?电话录音我们都有的。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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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这个你们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但是,要注意的是,由于定金不能超过标的额的20%,所以您只能就款项的20%主张双倍返还,超过的部分只能原款返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或者请 代理与对方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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