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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有异议,房产证是合法的吗?没有确权的房产,法院有权给分割吗? 本人是山东淄博

我租赁的是乡镇供销社的土地,只有租赁协议,没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我和妻子婚前,妻子经过关系以集体土地性质办理了房产证,有于以前也遇到过拆迁,房管局也下达过吊销房产证的公告,结果在我和妻子离婚案件中,法院却查封了这部分房产,也就是说这部分房产在房管局还有备案,法院以该房产牵扯第三方的利益在离婚案中没有处理,现在她起诉我要分割这部分房产,我想知道的是:没有国有土地证办出的房产证有法律效力吗?我前妻起诉我要求法院分割这部分房产,对存在有争议的财产,法院能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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