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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寻求法律帮助租赁押金问题

您好!老师,我通过中介租的房子合同期为一年,到期后没有通过中介,我和房东,口头承诺继续租住,没有正式签订续租合同。房东说续租要涨价,我也同意了,后以新租价交了一个季度房租,后面注明了这一季度租金的租房时间起始日和收款信息。      之前通过中介租房子的时候交过押金,后来续租就没再增补押金,跟房东协商还是延续上个合同的押金。后来我住了一个多月后跟房东说不租了,要是有新住户来,我随时搬出,一个星期后房东说有人要租房,让我按他说的时间节点搬出,剩余费用退还为我,我同意了,但是结算的时候,房东扣掉我的押金说是我违约,续租没有租满一年。只退还了我一个月房租和剩余日的租金。我把房屋钥匙也给房东了。请问有违约吗,房东应该扣除我的押金吗。跟房东协商无果,我是否该起诉房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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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然 经纪人

    口头协议,怎么起诉房东?有什么证据表明是业主违约,你作为租户,不签署正常的文本合同,怎么保证自己的权益,怎么起诉,都是你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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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热心网友

    您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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