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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扬州住房公积金买房

我自03年工作后一直正常缴纳扬州住房公积金。2004年与妻子商业贷款买房一套,并与2007年转为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04年-14年。经协议离婚,原房产归女方所有。我想咨询的问题是:1)若我现在想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贷款的金额是多少?2)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分别到什么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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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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