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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已抵押但未做抵押登记住宅的异议

2013年我在开发商手里一次性买的楼,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发商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并做了预告登记,现在小额贷款公司正在出售我们房屋,我可以提出异议登记,并要回房屋吗,我有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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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房产开发商将已预售的商品房再抵押给他人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可能使购房者蒙受严重的经济损失。   您认购的商品房被作为抵押物后,按抵押担保的法律规定,抵押人房产开发商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可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一旦出现这样的后果,即使你状告开发商并赢得诉讼,房产开发商也可能无力偿还你的购房款,这就会使你对预购的商品房的权利,或收回购房款的权利都处在难以实现的困境。因为抵押权人是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债务的,即使抵押物在被司法部门查封或执行时,抵押权也优先于执行权。   因此,建议您尽早诉讼或者找专业的 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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