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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提取1次后,十堰公积金账户余额就用不了了?

1.能否每年提取还贷? 2.将现房出售,再买房能否公积金贷款? 3.购买2套房,能否贷款或提取? 4.配偶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取用于还贷? 5.除退休、离职、大修等外,是否有情况可以提取? 请明确回复可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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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热心网友

              1.若你此套住房没有以购房名义提取过,则商业住房贷款还款满一年后可申请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每次提取时间间隔需满一年以上,最长不超过5年,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间隔时间还贷本息之和。     2.若你名下房产出售,新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到业务服务大厅审核贷款条件。     3.若你首套住房没有未偿清的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业务,具体以业务大厅受理为准。     4.配偶若为你住房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则账上的公积金可提取用于还贷。     5.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如下:     销户型提取(非使用性提取,可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包括离休、退休职工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并且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十堰市或者出境定居的;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岁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转入集中托管户满半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仍未重新就业的;调离十堰市在外地就业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法院判决、开除、辞职人员的提取;法院判决缓刑书、组织人事部门开除处分决定及辞职书提取等情况。     使用性提取:购房类提取;安置房提取;集资建房提取所需资料;自建房提取;大修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无房户支付房租提取;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提取;享受低保的困难职工缴纳物业费提取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当年物业管理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改善生活条件,提取金额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最低生活标准总额的50%。     若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你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咨询,也可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公积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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