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石家庄公积金贷款已还款一年多且已于13年10月份提取过一次,请问是否今年10月份仍可提取,提取金额如何计算,提取时按河北省公布的最新惠民条例,所提交的资料是否有变化,需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您好!职工及其配偶在还贷期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因偿还公积金贷款再次提取时,需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