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经济适用房)
因感情不合,养老问题,朋友老婆要离婚,婚前2005年以朋友的名字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现未满5年(北京)。以朋友名字公积金贷款,已还款两年。2007年取得房产证,房产证上是朋友的名字,但是三个月前在朋友老婆的死缠烂打下去公证处做了“房子为夫妻共同所有,共同还贷”的公正,现女方提出离婚。女方无北京户口,2006年7月才参加工作的,男方已经工作6年,北京户口,男方工资是女方的3倍以上。请教问题:1、女方提出分一半房产?法律上这种要求是否支持?该如何分配?2、如果女方分一半,房产如何估值?因北京规定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而且交易方也必须有北京市户口,离婚估值价格是按购买时价格?还是政府当前指导价?还是当前市价?朋友提出的条件是两年内还款部分及其增值两人平分,另外女方一年半的收入全部归女方所有。不知这种方式法律上是否支持?请各位专家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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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法院解释,我和老婆买了套经济适用房,那请问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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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财产分割时,就目前的政策,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过错方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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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我曾经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离婚后已经财产分割与对方,不知是否还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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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经济适用房财产分割
答: 对于该套房屋你可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主张共同权分割,你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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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我与爱人登记后用我的北京户口买了经济适用房,我爱人拿的首付款及部分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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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经济适用房,财产分割
答: 离婚的时候可以协商好房子的产权问题,到时候协议离婚,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去做房产归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