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家是东莞的,想了解下房产遗嘱归我继承,房地产交易中心却不允许过户。
父母生前立下自书遗嘱,表示房子只给我,由于我有三姊妹,后父母过世后,我携带相关资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却不能给我过户,说的是必须三姊妹到场。 这样的话,自书遗嘱又有何意义呢?
全部1个回答
-
如果你的三姊妹认可父母的遗嘱,就让他们到房产部门配合你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由你继承父母房产。这个不是自书遗嘱的问题,是管理继承过户的问题。为了保证遗嘱有效。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