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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房产证的办理?回迁房房产证的办理时限是否有法律规定?

我有一处房子是回迁房,2002年房屋拆迁时将原房产证交于一亲戚委托其办理,房屋回迁地属太原一国有企业的土地,房屋开发是该企业和一房地产商联合开发,具体承办为该企业,原房产证也交于该企业,而2006年5月回迁至今回迁房一直未办理下房产证,而该企业于2007年2月宣告破产,现该企业已进入破产的法律程序。糟糕的是我没有留下旧房产证的复印件,并且我的亲戚拆迁时未与该企业和开发商签订任何协议,我现在手中只有回迁时交房屋回迁补差款的收据(盖的是该企业的章),我想知道我现在如何办理房产证?该企业如果破产后我找谁办理房产证(我的钱交给了该企业,并且回迁也是该企业出面办理的,而我手中无任何协议)?盼祥解,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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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应该在你搬进回迁房的3个月内办理产权证。对方没有办理,肯定有什么问题。你应该过快将这个问题提交负责企业的破产的清算小组。如果是拖欠了工程款、办证款,好主张你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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