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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产权人(父亲)五十年代死亡,母亲在世的1988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请问产权人(父亲)五十年代死亡,母亲在世的1988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母亲在世,但产权证登记为父亲),后1997年二女儿翻建房屋并取得土地局批准增加面积20平米,并于1999年取得新的所有权证(面积比1988年产权证增加20平米,母亲在1998年亡故),所有权人仍为已故父亲。请问,新增20平米为二女儿单独出资并办理新产权证,对这20平米二女儿是否单独享有继承权,如没有的话是否可以向大女儿按目前市价金额要求其支付一半建房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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