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的 合同纠纷

我有一处房产出租做小吃,当时承租人说是和同学一起干,但合同签订时他的同学没参与,合同上没体现任何合伙的痕迹,只是承租人一个签的,后来只由承租人不干了,只有他同学一个人经营了一段时间,再后来经营不善不干了。现在他俩因为善后的问题闹翻了,承租人自己和我签了一个合同终止协议,并约定剩下的房费不予退还,三天之内房子的东西搬走否则过期我有权处理。现在也找不到那个具体经营者拿走东西。请问如果我出租房子可以不可以,另外整个事件我是否有错误。那屋内的东西我可以自己处理吗。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