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担保公司实际收费标准为贷款总额的1%,而并非规定的收费标准。请问有没有监管部门,多收的费用算不算乱收费?担保公司都在济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办公,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是有监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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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担保公司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收取标准:1—10年为1‰、11—20年为0.5‰、21—25年为0.25‰,而不是你所说的1%。根据《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是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和各设区市、县(市、区)金融办或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你关于收费标准的问题,请咨询相关物价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担保公司是业务合作关系,并非担保公司的监管部门。担保公司进驻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办公,是为了更好地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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