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不是北京的,在户籍所在地有住房,且曾经有贷款记录(已经还清)。请问我在北京购买住房 ,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是按一套房还是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呢?
全部1个回答
-
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存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含已还清状态和未还清状态)或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其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60%。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