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场地出租后,地上建筑物怎么办 本人是甘肃兰州
甲方为国有企业,现在破产,乙方租甲方的场地作为库房,当时签订了租房合同表明,甲方不管任何时候需要乙方搬走,都要向乙方作价补偿地上建筑物的款项。国有企业破产后将场地交向经贸委,现经贸委要收回场地,需要乙方搬走,乙方能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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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自交付次月起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