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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本人是辽宁朝阳

我是买方,我与卖方购房一事达成协议,双方约定房款总价为15.5万元,我先预付卖方10万元订金。其余部分三个月还清,由于家里出现意外事情,我不能偿还卖方余下5.5万。(与合同签订之日已超出6个月)我想违约,要回我的订金,请问我可以要回来吗。房子我已装修了。合同写的是卖方违约,赔款双倍。买方违约。订金10万元不预退还。卖方可以继续转让楼房产权。我要给对方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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