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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二手房买卖纠纷-我于2009年11月初时通过房地产中介与买方签定

我于2009年11月初时通过房地产中介与买方签定了二手房买卖合同,预付了定金,并签了补充协议规定违约事项,但在买方办理贷款时中介让我们签属网签协议时让我们写的销售价与实际的卖价不一样,相差了二十多万元,而且当时买方办理贷款时银行查出有信用卡23期的帐未还,买方是以她个人名议买的房,但实际上她是已婚,丈夫名下有一套贷款的房子,她开了一份单身的证明,现在中介说买方的贷款批下来了,但我们通过资咨网签与实际的价格不同这样对我们卖方有很多不利的地方,无法保证我们的利益,国家规定是不允许两份阴阳合同的,而且她提供不真实的资料达到首付20%并且享受国家7折的优惠政策,现在她给我们的首付还未达到房款的20%,现在我们要求终止合同,如果通过法律诉讼请问我们是否有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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