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网 > 深圳房产问答 > 深圳买房 > 深圳二手房 > 离婚后的房产问题 本人是广东深圳

离婚后的房产问题 本人是广东深圳

一年前离婚,有一套房子,婚后两人一起购买,一起签署的购买合同,未办理房产证,男方为主贷,目前还在还贷中。协议上房产归女方,男方每月按银行按揭的数额给于女方还款,并答应于2014年12月还清贷款,但目前的状况来讲,他还不了,该怎么办? 1、如果仍然让男方按银行按揭的数额这么月月支付,还有20年,女方办不了房产证,办理房产让必须全额全款还完且男方声明放弃。而且如果支付过程中,资金连断了或不想支付了,风险有点大。 2、如果让其一次性支付给我剩余贷款额,以他现在的支付能力,是归还不了的。 因此,我在想是不是有什么样的方法能约束他尽快将剩余贷款还给我,我又不会有损失。 另外:能否再签署一份借款合同,相当于向我借了一笔钱,总额是贷款额+利息额总合?将离婚协议的约束换成个人借款的约束?如果他还不起,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全部1个回答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