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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你好,目前我家正在办拆迁,情况如下:1、我家为城中村三层楼房及院中若干小平房2、拆迁办只对我家一.

你好,目前我家正在办拆迁,情况如下:1、我家为城中村三层楼房及院中若干小平房2、拆迁办只对我家一、二层主房的186平米给予还建。他们说我家主房的第三层为斜面坡屋,同时层高不足2.2米,所以不给予还建。3、我查阅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按其标准,我家第三层中层高超过2.2米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2.2米以下的应计算一半面积。院子里的若干小房子也应按此标准计算面积。4、拆迁办说这些法规不适应我家情况,对以上面积不给予还建,而只是做100到200元每平米的补偿。请问,涉及到这方面的法规到底是怎么样的,我查到的两个规范到底是不适合我家,有没有法律效力。麻烦您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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