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房产网 > 宜昌房产问答 > 宜昌买房 > 宜昌新房 > 宜昌市在1987年我家建新房时,因地基受限制建不过来,当时和邻居口头协商(未签协议)占用了其20几平米宅地.

宜昌市在1987年我家建新房时,因地基受限制建不过来,当时和邻居口头协商(未签协议)占用了其20几平米宅地.

在1987年我家建新房时,因地基受限制建不过来,当时和邻居口头协商(未签协议)占用了其20几平米宅地基。当时他家先于我家建房时我家支援了其好几千块土砖,并且后来又给了其一块旱田(大于20平米)作为补偿。后来因其丈夫喝农药自杀,她家少了劳力田种不过来就把那块田又还给了我家。现在因两家闹矛盾,其要求我家归还其地基,请问我家现在应不应该归还?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