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房产网 > 黔东南房产问答 > 黔东南贷款 > 黔东南贷款利率 > 本人2015年提取个人账户余额还过一套房的黔东南公积金贷款余额,2016年又办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知是否可以办理按月委扣业务?

本人2015年提取个人账户余额还过一套房的黔东南公积金贷款余额,2016年又办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知是否可以办理按月委扣业务?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g****2 热心网友

    不可以。根据《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前审查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州公积金发〔2016〕20号】规定,“三年内因购房、一次性结清还贷提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再次购房申请贷款后,不可申请办理按月(年)提取公积金还贷”。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