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婚后买了首套房,用了肇庆纯公积金贷款,还款期20年,现正在还贷中。请问第一次提取公积金是否可以支取到每人账户剩下500元?
之后隔多长时间能再提取?每次提取的额度是否最多只能是我们这段时间里的月供款总额? 现在我们二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额度比月供款多,由于他工作地方改变了,想在佛山购买第二套房,使用商业贷款。请问我们还能继续支取公积金余额吗?能否在购买第二套房后的首次支取公积金仍然支取到每人账户剩下500元?之后隔多长时间才能再支取?而每次支取的额度是否与这段时间里两套房的月供总额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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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须在供楼满半年后申请支取,你和你先生首次支取数额为首期房款加实际还贷金额,其后支取每周年申请一次,每次支取额不得超过当年的还贷本息额,支取至还完贷款本息为止。2、已支取过公积金的必须有第一套住房(凭此房支取过公积金)的出售证明(指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房管部门查询,开出的查询证明),或提供已过户的契税完税证或房产证,才可以凭第二套住房(佛山购买的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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