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房产网 > 扬州房产问答 > 扬州买房 > 扬州二手房 > 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条规定

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条规定

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条规定,因房管部门政策调整或信贷政策变化导致中介不能按时过户的,交付房屋和支付房款顺延,买方卖房中介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扬州市政府出台新政,规定取得房产证未满两年的不能上市交易,我们在新政出台前签订合同,但中介未及时网签备案,现在买方逾期付款,我该怎么办呢?时间顺延没有具体日期,我可以催告买方在7日内付款吗,如果不付我该如何?谢谢!

全部1个回答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