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于今年离婚,但在前年的时候,我们共同购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有我和他的名字,并以他的名义申请的益阳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我和她用公积金捆绑还贷,
现在房子约定归他,并由他偿还公积金贷款。请问如何取消捆绑还贷?另外,如果我以后购房,是不是属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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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贷款后解除夫妻关系申请撤销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还贷的,须提供双方身份证、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书(或判决书),公积金网点受理资料后按流程报审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关系存续期结束后,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经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撤销绑定借款人配偶信息,符合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按第二套房计数,无房屋产权的一方按第一套房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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