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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辞职,2018年可否领取南宁公积金

我是在广西区直公积金贷款买商品房的,去年(2012年)我已领取过公积金,但去年8月份我辞职了,我现在的账户是封存状态,我想请问一下两个问题:1、今年2013年1月份我可否领取公积金,还是要等到什么时候呢?2说准备三份资料,其中有一份是“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这个证明有什么要求的格式吗,类似单位公布同意我辞职的的批复文件,而且还盖了单位公章存档的,出具这个文件可以吗?望回复为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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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4 热心网友

            1、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满两年可以申请办理销户提取。但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申请销户支取,只能按照偿还贷款原因提取。    2、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原单位出具的,需要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原件当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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