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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6年4月在肇庆四会棕榈园购房,同时于2013年5月申请办理公积金与工商银行组合贷款,2016年6月完成了公积金贷款审批,并将贷款资料转到肇庆四会工商银行。

因去年银行紧缩银根的影响,商业贷款直到2017年4月才完成审批并下拨到位。但在2017年4月时,广东同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也因老板跑路的原因,关门倒闭了。并同时导致了我的账户被封存。按政策,住房公积金不是福利性质么?住房公积金不是保障功能么?住房公积金不是强制上缴么?那么现在我要怎样才能拿到公积金贷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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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在还贷满6个月后是可以支取公积金的。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此账户不再缴入公积金,和公、检、法部门的封存性质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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