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二款规定“ 当事人未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二款规定“ 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对仲裁申请予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应当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已受理的,终止仲裁程序: (二)人民法院已受理该纠纷;” 因法院受理土地承包案没有书面通知仲裁委,致仲裁委对先申请仲裁一方作出生效仲裁,如何处理?敬请法律高手予以指教,谢谢。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
涉及农户间土地纠纷问题,怎么的合同才有法律效益?
答: 您好合法的合同都有法律效力
-
涉及农户间土地纠纷问题,怎么的合同才有法律效益?
答: 您好合法的合同都有法律效力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吗?
答: 邮政 和工行还可以哦! 希望可以帮到你
-
【万科金域时代】 请问土地年限还剩多少年?听说还有法律纠纷对吗
答: 土地年限70,剩余50年左右,没有土地法律纠纷。
-
农村土地纠纷,如:一家中有俩个儿子,但母亲比较喜欢小儿子请问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大儿子能要回属于他的部分吗?
-
我买了一套安置房,性质是土地被征收赔偿的,属于一家四口共同所有,请问中介在这个纠纷中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 你好,你是否与中介签订有关合同呢?有合同的话可以起诉中介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