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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房产新政啥时间执行?

吉林省住建厅、吉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中,其中有1条:拥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无逾期贷款且有还款能力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百分之40。  请问(1)啥时间在长春市公积金开始执行??(2)如执行,是不是就是:其他条件都符合长春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情况下,可以家庭名下的2个住房都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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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热心网友

    关于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的政策,目前还不能确定具体执行时间。另外,家庭名下不能同时申请两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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