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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家是太原的,想了解下借名购房有没有风险?

用借名买房的方式买房,为了保险起见,在银行贷款下来后是否可以通过双方做一个过期的借款条,然后再做一个房屋抵债协议并到房产局进行房产抵押,这样达到房屋过户的目的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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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热心网友

    物权还是物权,债权还是债权。就房屋本身而言,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所以,登记所有人仍然可以转让房屋或者在他人接受的情况下进一步抵押房屋。总之,登记所有人对房屋有法定的处分权。 而对实际出资人而言,手头有这样一份协议,意味着对登记所有人享有债权,但绝不是房屋的物权。所以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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