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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的 计生所应承担责任吗?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8月21日在我县计生所做了无痛人流。妊娠44天。当时上环。8月30日复查一切正常,9月2日自觉乳房胀,尿检显示阳性,B超显示子宫切口妊娠大小1.1X1.3囊性区未见胎芽回声。内无胎心及血流反射。血HCG10958mIUmL.该所建议口服米非加米索和益母草颗粒。服后未见出血。无奈之下陪同病人去省妇幼保健院检查。 曾经治疗情况和效果: 于2010年9月19日在省妇幼保健院行子宫动脉介入栓塞治疗,于2010年9月25日在静脉麻醉和B超引导下行子宫瘢痕妊娠刮宫术+取环术。病检回报;可见少许绒毛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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