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房产网 > 泰州房产问答 > 泰州其他 > 泰州法律纠纷 > 江苏泰州的 请帮助维权

江苏泰州的 请帮助维权

位于靖江市孤山镇园山街四号的两间三层门面房是我的合法财产,房产证号是靖房(孤)字第0038号,我一直经营照相。2005年8月15日鲍学文在看过我的房产证后与我签订了《店堂租赁合同》。合同中写明:两间门面房中部分场地由鲍学文经营服装,另外部分作为我经营照相的场地;期限为一年(自2005年10月1日起至2006年9月30日止);租赁期满后此合同即终止,鲍学文必须将所租店堂无条件退还给我。 鉴于鲍学文夫妇在租赁期内损坏我的房屋设施不予修理,占用我的经营地方不予退还,租赁期满前两个月我明确告知他们不予续租。,由于没有满足他们的续租要求,合同期满后他们不但不履行合同,反而对我进行敲诈勒索,提出要我赔偿他们用于经营的装潢费。一千多元的装潢费要我赔偿他们两万六千元。这根本是野蛮要求。他们的简单装修是用于他们自己经营得利,况且合同中写明租赁期满后他们必须将所租店堂无条件退还给我。在霸占我房子长达半年多的情况下,鲍学文夫妇背着我多次缠住我的母亲,送几箱牛奶,说一些如 “房子不租给我,就要赔偿损失”等之类的蛮话,采用诈骗的手段让我的八十多岁、不识字、体弱多病的母亲跟他们签订了所谓的“租赁协议”,并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