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网 > 广州房产问答 > 广州贷款 > 广州住房公积金 > 之前在广州工作5年,当时户口在广州,在广州缴纳公积金(已因劳动合同终止及户口迁出广州提取广州的公积金并结清),2018年8月考公务员到肇庆高新区,户口迁往肇庆高新区,

之前在广州工作5年,当时户口在广州,在广州缴纳公积金(已因劳动合同终止及户口迁出广州提取广州的公积金并结清),2018年8月考公务员到肇庆高新区,户口迁往肇庆高新区,

在高新区缴纳公积金,现满一年,请问我现在申请肇庆高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按照肇庆本地人在本地缴纳公积金程序办理申请?是否需要额外其他条件或证明?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4****9 热心网友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要条件:申请人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须满1年以上。根据你表述的个人情况,可在高新区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办理流程请参阅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www.zqgjj.cnd20131114.html。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