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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以前肇庆的公积金没缴的和现在未缴足的通过正规程序我能得到补偿吗?

你好,我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从2004年6月到现在,直至2011年公司才买住房公积金,而且不是按实发工资买,按基本工资的5%个人5%买,而实发工资远比缴纳基数数大,你说这以前的没缴的和现在未缴足的通过正规程序我能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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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热心网友

    你好!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追缴欠缴和未缴足公积金,单位补缴单位部分公积金,职工个人补缴职工部分公积金。职工有申诉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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