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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夫妻双方均有缴存肇庆住房公积金,2014年使用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入二手房一套(建筑面积74平方,套内63平方),并于2018年还清贷款,现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余额10多万。

因享受“单独”二胎政策,家庭人口将增至四人,计划新购一套住房以改善居住条件,请问: 1、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说按照改善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如不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能否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二套房按揭还贷?如可以,支取额度是多少?是只能支取一次,还是支取到还贷完毕或住房公积金余额为“0”。 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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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由于你夫妻已享受过一次公积金贷款,所以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了。2、如果你已支取过公积金,原用于支取公积金住房没有出售的情况下,只能以原住房支取公积金,如果没有支取过或原住房已出售,就可以以新住房差额支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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