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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住房公积金缴存疑问

如果企业员工主动提出不缴存中山住房公积金的话,企业是否可以不用为其缴存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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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所称的住房公积金,是指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是指在单位工作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单位工作的外国籍及港、澳、台人员可参照本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有需要,可以拨打12329进行详细地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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