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没购房,也没提取过肇庆公积金。我配偶在我们结婚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已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支取公积金还贷,
但现在贷款还没有没完。现在想再以本人(或夫妻双方)名义再买一套房,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另外如申请商业贷款,我和我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吗?
全部1个回答
-
根据你的个人情况表述,你从未支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且配偶婚前购买的住房没有你的名字的话,你们可以再买一套住房以你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但你配偶需暂停支取住房公积金,等这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供满半年后,你们只能选其中一套住房支取公积金。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