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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我好友的丈夫在二十多年前在与我好友结婚一年后不幸死亡,留下一个女儿。我好友为了这个女儿又和自己.

我好友的丈夫在二十多年前在与我好友结婚一年后不幸死亡,留下一个女儿。我好友为了这个女儿又和自己的小叔子结婚了,婚后先女儿一直跟其奶奶生活,户口也跟奶奶的在一起,奶奶生病和重病期间,先女儿一直尽力伺候左右,直到奶奶去世。我好友和小叔子婚后又有一女儿。因小叔子的原因,我好友随即也和后来的丈夫离婚,离婚后后来的丈夫不幸死亡。丈夫先于婆婆病故,几年后婆婆病故,留下一旧房,婆婆除了已病故的儿子外,还有一个女儿,女儿也一直尽心伺候老人去世。婆婆病故后,他女儿找到老人的房产证,公证并办了过户手续,把房子过到了自己的名下,请问,我好友婆婆的财产包括房子应该怎样分?财产这样对我好友的两个女儿公平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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