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房产网 > 义乌房产问答 > 义乌其他 > 义乌土地 > 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细则试行是怎样的?

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细则试行是怎样的?

我的老家义乌有一块农村宅基地,因为很少在老家,所以打算把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请问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细则试行是怎样的?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以上是关于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细则试行的相关内容,望采纳。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