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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的 复婚后预再次离婚,当初离婚时的财产所有权归谁所有?

与前妻离婚时,当时协商的房产归她所有(因贷款未清,目前还没过户给她),另外还要再给她金钱补偿.现在经家人和亲戚的说合下,我们就复婚了.但是婚后还是不合,预要再次离婚,这次想平分房产,而且不给经济补偿了.那么我想请问一下,1.目前的这个房产的所有权归谁所有,是前妻本人还是夫妻共有财产?2.如要求仍然给经济补偿,我不同意给可以吗?3.离过一次了,再离的话法院好判吗?会不会还想第一次时那样先给调解,不判离婚,而在6个月后再起诉才给判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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