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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的 再婚家庭的遗产分割与继承

一、情况:父母离异后父亲再婚(再婚时间近20年),我和2个姐姐和父亲同住,继母有2个女儿。两年前父亲去世并留下8处房产,未立遗嘱。因我和2个姐姐均在外地工作,考虑到父亲刚去世,当时并未做遗产分割,此后也并未和继母保持日常联系。但目前,我得知父亲遗留的多处房产将进行拆迁,电话回家后发现继母已将家庭电话变更,多方联系后,继母拒绝对财产进行分配,简单说就是想独霸家产。我父亲和继母的父母均已去世。我的2个姐姐、继母的2个女儿均已结婚,我未婚。二、问题:1、如提起诉讼,我们3姐妹是否肯定胜诉?2、如何界定家庭财产,是证人举证还是法院会进行调查?3、家庭成员该如何对财产进行分割继承:是否是继母先继承50%,剩余50%由我们三姐妹和继母的两个女儿平均分配?希望专业能给予帮助!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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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热心网友

    胜诉是百分之百的,儿女与继母有同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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