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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为房产和土地纠纷

兄弟三人,现在年龄都在70岁以上。1993年在老家某县城父母留有一处瓦房,父亲健在时与老三生活起居在一起,1993年在父亲的要求下由老三一人出资把瓦房改为楼房(老三有建房相关的材料发票)。父亲在1996年95岁时去世。老大从年少读书后工作一直在武汉至今,老二从年少读书后一直在上海至今。在2002年,老大和老二认为老三改建楼房时,先前的瓦房兄弟三人都有继承权,要求老三以货币的形式买下属他们的产权,原来的老房屋就都属老三所有。兄弟三人口头商议,由老三各付两万元给老大和老二,房产归老三所有。老三通过银行汇款付给老大两万元时,老大当时写有一张县房产权属老三所有。同时老三通过银行汇款给老二两万元时,老二没有写下任何字据。现在因县城都在搞拆迁,老三居住的房屋也在拆迁范围内。老大因写有产权归属给老三,老大认为当时两万元是老房子的房款,不是土地款,老大认为他应有老房屋土地的三分之一的使用权。老二因收到两万元没有写下任何字据,现在否认两万元把属他的那部分产权卖给老三了。老二认为他不仅有老三现在房屋产权的三分之一,同时老二也认为土地有三分之一也属他所有。现在老三只有2002年分别汇款给老大和老二的银行汇单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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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9 热心网友

    你好,首先房屋的拆迁利益应该归老三所有,因为是老三投资翻建的;其次,该房如果坐落的土地是农村宅基地,则拆迁利益应归老三所有,因为宅基地不是遗产不能继承;再次,如果坐落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则老二、老大可以分到部分拆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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