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规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问题
我的实际情况为,我在婚前已于一次性付清的形式购买了一套住房,现想购买花果园住房一套,并用夫妻双方的名字共同签订购房合同(合同正在在审核中),并缴纳了30%的首付款。请问:1、我的情况是否在《关于规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范围内(第一套住房只有我的名字)2、如果在范围内我的首付款需要从30%追加到60%吗3、如果合同下来后我办理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按同期的1.1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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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的情况属于二套房范围。详情可见公积金中心网站“信息公开”--“法规公文”--政策解读中关于该通知的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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