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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的 房屋遗产

我父亲离婚后再婚,继母带有一女,我父亲和继母现居住的房屋是我爷爷的房产拆迁后用拆迁款购买的,但因为要报销供暖费,所以产权证上写的是继母的名字,现在爷爷已去世,但留有这套房屋由爷爷出资购买的手写证明,请问这套房是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父亲和继母过世后,这套房应该怎么分配?如果继母写了遗嘱这套房产归继母的女儿所有,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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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热心网友

    不是,有证据的属于你爷爷的财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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