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房产网 > 营口房产问答 > 营口贷款 > 营口住房公积金 > 我在营口2010年缴纳公积金,于2011年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未提取。

我在营口2010年缴纳公积金,于2011年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未提取。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您需携带以下手续到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熊岳办事处(办公地点:熊岳建行二楼,电话:0417-7945888)办理业务,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可到公积金中心任一办事处领取,回原单位盖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卡(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具体事宜可咨询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417-12329。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