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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房产纠纷-母亲智力四级残疾无收入来源,父亲属上门女婿,我们三口81年就和姥爷姥姥住在

母亲智力四级残疾无收入来源,父亲属上门女婿,我们三口81年就和姥爷姥姥住在一起。姥爷户口嘉定路7号102户,我家户口嘉定路7号102户付1。2000年嘉定路拆迁,姥爷是离休干部,享受局级120平方住房补贴,要了三套房产。姥爷姥姥考虑我母亲特殊情况,把父亲和我叫到身边,让我们今后好好照顾我母亲,另外考虑我当时年龄,怕没有房子找不到对象,所以将其中二套房子给了我家。开发商有拆迁协议安置5人:分别为姥爷,姥姥,我家三口.我家交房款六万元,有购房发票。我们是02年回迁到新房的,,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法办理房产证,后来在办理房产证期间2004年我姥姥去世,2006年房产证户主为姥爷。2007年10月姥爷将二套房产产权过户给我母亲和我。当时姥爷因病在医院住院,办理房产公证是市房产交易中心公证人员到医院办理,在我姥爷神智清醒时办理,当时有录像照片记录。 我小舅2010年6月小舅起诉我姥爷和我之间签订的房产买卖无效,他要分割房产要继承我姥姥那部分遗产。2010年9月法院审理案件,期间2010年姥爷7月去世。 二位老人生前就答应给我家二套房子,拆迁协议也安置我家三口,我们又交了六万元房款,2002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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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热心网友

    还挺复杂,还是在当地找一个律师当面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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